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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会计从业资格证(4)

2013-10-16 20:36 点击次数 :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上海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制定考试考务规则,组织考试命题,并监督检查考试考风、考纪。各区、县财政局具体实施相关考试考务工作。

第八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第九条申请人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年内(含年,下同),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前款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

(一)会计学;

(二)会计电算化;

(三)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四)审计学;

(五)财务管理;

(六)理财学。

第十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本市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从业资格的取得

第十一条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应按第四条规定向相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按要求填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持下列材料:

(一)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效成绩合格证明;

(二)有效身份证件;

(三)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两张;

(四)与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的其他材料。

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还需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十二条申请人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三条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应当当场或者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应当出具书面证明,同时注明日期,并加盖本部门专用印章。

专用印章由上海市财政局统一刻制下发。

第十四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书面决定;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是否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五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作出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作出不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五章从业资格管理

第十六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深圳新闻网,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不得涂改、转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上海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样式负责印制和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根据财政部规定的编号规则负责编号和颁发。

第十八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该证明应载明本人工作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税务登记证号、主管税务机关名称等,并加盖单位

公章。下同),按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向单位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审核确认后,给予注册登记,并负责管理。

第十九条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个月

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所属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备案。

前款持证人员重新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办理注册登记。

会计从业资格证培训内容: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三门课程。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时间:每科35分钟.

会计从业资格证培训教材:黑龙江省财政厅指定会计从业资格证辅导教材。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报名地点:哈尔滨市财政局、黑龙江省财政厅.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每月一次考试;报名时间为每月上旬,考试时间为每月中、下旬。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形式:采用无纸化考试形式。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题型:单选、多选、判断。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报名条件:依据《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免试条件:依据《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合格标准:考生需一次性通过三门课程考试,才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采用网上报名

①会计电算化:学习中文WIN2000、Excel2000及财政部专用软件。使得学员能够通过财政局的会计电算化统考,获得会计电算化证书。

①电算化考试:

报名需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两张。

②会计从业人员考试(考上岗证)报名:

应试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持外省市身份证人员,须同时携带本市工作单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本市居住证明),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两张。

③可以网上报名,杭州地区网上报名有优惠。

①电算化常设考场,每班结束即可考试。

②会计从业人员考试(考上岗证)每年4月、10月二次市统考,考试科目2门,上半年未取得全科合格的考生可在下半年补考,下半年未取得全科合格的考生第二年2门均需重考。

遗失会计从业资格证补办程序1 申请对象:在贵州省财政会计网已进行信息采集并完成换证的会计从业人员。

2 登录本网站后点击网站上方“业务办理--会计从业资格--遗失补办申请”,填写补办申请并打印受理单;再到受理单上的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及补发证书。

3 本人需提供情况证明  从业人员在当地报纸上登报证明会计证遗失,

格式如下:

XXX会计从业资格证(资格证号XXXXXX)已遗失,情况属实,申请补办。

4 需携带资料:

(1)补办申请受理单

(2)身份证原件

(3)登有遗失证明的报纸

(4)白底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5 会计证遗失补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申请补办。

各市区报名时间安排 县、市报名:

【贵阳】无纸化考试试点报名时间:2012年1月17日起

【贵阳】报名时间:7月25日至8月14日

【六盘水】报名时间:7月25日至8月14日

【黔南州】报名时间:7月25日至8月14日

【安顺】报名时间:7月25日至8月14日

【铜仁】报名时间:7月25日至8月14日

【遵义】报名时间:7月25日至8月14日

(财政部令第26号)

(责任编辑:卫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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